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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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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第三届)选树工作的通知
来源:培养 日期:2026/05/15 浏览量:

校内相关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改革与产教深度融合,选树一批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的优秀案例,提升高质量培养卓越工程师的能力,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委托同济大学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第三届)选树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主题

优秀案例选树紧扣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与实践,梳理凝练思路、方法、成效与经验。案例主要分为五个类别:校企协同机制(国家卓越工程学院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经验等);培养过程(项目制育人、工学交替培养、课程教材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技术中心建设等);校企导师队伍建设(双向流动机制、协同育人机制等);评价机制(招生选拔、毕业与学位、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资格互认衔接等);特色做法(其他关于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工作经验)。

二、选树范围

选树工作面向承担我校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开展

三、选树标准

选树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主题鲜明、措施有效,典型经验要有总结提炼,创新做法要有独到视角。

(一)突出创新性

聚焦新时代下产教融合卓越工程师培养,紧跟国家战略需求,突破传统模式,打造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

(二)突出典型性

充分发掘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中关于校企协同机制、培养过程、校企导师队伍建设、评价标准和特色做法等代表性案例,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重构和流程再造。

(三)突出可操作性

应已有至少1年以上的实践探索,总结凝练的经验应对其他培养单位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四)突出可验证性

应事实可溯源、相关主体可佐证,整体逻辑自洽且前后一致,确保案例真实可信,经得起评审核查与实践检验。

四、选树要求

一)案例应包括案例背景、主要做法、主要成效、经验启示与主要意义等部分,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4500-5000字。

二)为保证成果征集质量,每个学院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案例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

三)案例应为原创首发,不接受一稿多投。

五、工作组织与材料报送

(一)限项申报

相关学院原则上限推荐优秀案例1个。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经自由申报、院内遴选后,须于525日前将《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推荐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zgpy@swjtu.edu.cn

三)组织评审

研究生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评审。

四)材料二次报送

通过学校评审的案例,按照意见修改后再次向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提交报送全部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充分动员,凝练在卓越工程师培养中的突出做法和优秀案例。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老师, 028-66368562


研究生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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