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和全国两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改革与产教深度融合,提升高质量培养卓越工程师的能力,为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体系提供支撑。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委托重庆大学面向全国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案例主题紧扣“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与实践”,梳理凝练思路、方法、成效与经验。案例主要分为五个类别:校企协同机制(国家卓越工程学院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经验等);培养过程(项目制育人、工学交替培养、课程教材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技术中心建设等);校企导师队伍建设(双向流动机制、协同育人机制等);评价标准(招生选拔、毕业与学位、资格互认衔接等);特色做法(其他关于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工作经验)。
二、案例要求
1. 案例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主题鲜明、措施有效,典型经验要有总结提炼,创新做法要有独到视角。
(1)突出创新性。聚焦新时代下产教融合卓越工程师培养,紧跟国家战略需求,突破传统模式,打造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
(2)突出典型性。充分发掘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中关于校企协同机制、培养过程、校企导师队伍建设、评价标准和特色做法等代表性案例,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重构和流程再造。
(3)突出可操作性。案例应已有至少1年以上的实践探索,总结凝练的经验应对其他培养单位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2. 案例应包括案例背景、主要做法、主要成效、经验启示与主要意义等部分,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4500-5000字。
3. 为保证成果征集质量,每个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案例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
4.案例应为原创首发,不接受一稿多投。
三、推荐条件
本次推荐工作面向承担我校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开展。
四、工作组织
1. 限项申报:各学院原则上限推荐优秀案例1个。
2. 单位推荐:各学院经自由申报、院内遴选后,须于6月30日前将《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优秀案例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zgzh@swjtu.edu.cn。
3. 组织评审:研究生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评审。
4. 材料提交:通过学校评审的优秀案例,按《通知》要求时间,向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充分动员,凝练在卓越工程师培养中的突出做法和优秀案例。
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喻老师, 028-66367261。
研究生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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