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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工程硕博士研究生校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课程教学 日期:2026/07/13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以下简称"专项试点")建设,深化产教协同育人,夯实工程硕博士课程育人载体,为培养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提供支撑,现启动2026年工程硕博士研究生校企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校企课程是指由学校牵头主导、企业深度协同、校企双方共同参与设计的高质量工程硕博士课程,课程应围绕交通强国、制造强国等国家战略需求,依托行业龙头合作企业,校企联合开发、协同建设,课程应为专项试点培养方案中的核心课程,或经学院论证后拟纳入专项试点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课程须在验收通过后1个学年内正式纳入培养方案,实现常态化开课。

(二)团队要求

课程建设团队要求学校、企业联合组建。

学校:须由2个及以上不同一级学科在岗教师组成,充分发挥多学科交叉育人优势;课程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相关工程实践经历,鼓励专项试点研究生导师联合企业导师申报;

企业:企业专家须拥有扎实的行业积淀与充足实操经验,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长期深耕企业技术一线。

(三)建设要求

1.课程须融入思政元素,结合工程领域大国重器、行业标杆、典型工程案例,将工程师职业素养、科技报国精神、工匠精神有机融入教学全过程。

2.课程需紧密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校企双方优势,系统重塑课程的组织形式、内容设计;课程内容应突出前沿性、交叉性、应用性和挑战性,实现理论知识、技术创新、工程设计、生产实践的有机统一。

3.合作企业原则上应为专项试点联合培养单位(中国中铁、中国中车、中国通号、中国铁建、中国钢研、中国电建),企业参与课程建设工作量不少于20%

(四)申报限制

1.同一教师仅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同类项目1项。

2.尚有在建未结题校企课程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同类新项目。

二、建设标准

立项课程须配齐教学大纲、授课日历、教辅资源,鼓励编制校企联合教材。鼓励开展AI课程建设。课程建设管理要求详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工程硕博士专项核心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管理办法》。

三、申报流程

学院初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照申报准入条件开展院内资格初审,重点核查校内跨学科师资配置、企业共建真实性、课程与专项试点培养方案关联性,择优汇总推荐。

材料报送:学院统一归集申报材料,报送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汇总《校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校企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6727日(星期一)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gpy@swjtu.edu.cn,邮箱主题及附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校企课程申报";纸质版一式三份经学院盖章签字后报送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培养管理中心孙老师处(犀浦校区综合楼241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66367235 66368562


研究生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713

附件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工程硕博士专项核心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管理办法

附件2:校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3:校企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